破產令對破產人的聯名物業影響
至於變賣套現,買家或出價一方,通常會是聯名物業的另一業主,目的是在統一業權份額後,恢復物業的完整性。
破產令對破產人的財產會帶來很大的影響,在法庭頒布破產令後,破產人的所有財產(包括香港以外地方),連同破產人住所佔有的業權份額,例如長命契利益,將會歸屬破產案受託人,兼且一直歸屬受託人直至到破產人的「破產產業管理完結」,注意是「管理完結」而不是解除破產,所謂「管理完結」,即是變賣破產人的物業權益。也就是説,當破產人獲解除破產後,首次破產四年期完,仍然不可以取回破產人的單名/聯名物業。破產解除後,只是不再是破產人身份,不用受到生活上的限制,四年「破產監」完畢;破產人的受託人將繼續為債權人的利益管理破產人未變現的破產產業。
常見情況是破產人擁有聯名自住物業,按照法律,破產人物業所佔的權益份額,仍會歸屬破產案受託人,受託人會嘗試出售破產人的物業權益,然後把套得現金分發給債權人,買賣財產時,不論在破產眀四年內或之後,價格是根據買賣時有關財產的市值釐定,隨市況變動。
至於變賣套現,買家或出價一方,通常會是聯名物業的另一業主,目的是在統一業權份額後,恢復物業的完整性。
證明一項罪行要求很高的舉證標準,而且控方須在無任何合理疑點下證明有關罪行的所有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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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因為無法應付欠債的緣故已在2018年5月正式破產,始終無法避免破產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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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債會破壞您的財務夢想和個人生活。 無論您每個月的信用卡餘額很小,還是看著大量的私人貸款,欠下巨債都無法使自己前進。
破產前資產轉移,十分危險,包括償還或低價交易或送贈,會變無效
因為欠債人士行「拖字訣」的緣故而沒法採用債務紓緩,衹能夠以破產來解決還債壓力造成的問題
破產人的受託人將繼續為債權人的利益管理破產人未變現的破產產業。
要知道自己應選擇 DRP債務舒緩計劃,還是破產,可以參考下列表格。在決定前必須諮詢律師。
一個雙贏考慮:欠債人每月在還教期內,靠薪水過正常生活,支持家庭需要,同時亦可繼續還款,避免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