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洞北三戶被封屋兼清出家當」事件
你提到的「古洞北三戶被封屋兼清出家當」事件,涉及的是 政府依《收回土地條例》(Cap.124) 強制收回土地 的行動。以下是法律與實務分析:

📜 法律依據
- 《收回土地條例》(Cap.124)
- 政府可因「公共用途」(public purpose) 收回私人土地,例如北環線及北都都會區發展。
- 根據條例,政府需在憲報刊登土地收回公告,並訂明交吉期限。
- 居民若未在限期內遷出,地政總署有權 進入土地、清場及封屋,並可請警方協助。
- 補償及安置
- 業權人:按市值獲得補償。
- 合資格居民(無業權):可能獲得「安置單位」或「特惠津貼」(ex-gratia allowance),由地政總署及房委會負責。
- 擁有其他住宅物業者:一般不符合安置或津貼資格。
- 動物處理
- 《公眾衛生(動物及禽鳥)條例》授權 漁護署 (AFCD) 於清場時接收動物,避免遺棄或虐待。
⚖️ 爭議與潛在問題
- 程序公義 (Procedural fairness)
村民指「僅於行動前一天收到信件」,但實際上公告及通知應已早於去年刊登。若通知程序存在瑕疵,受影響者可考慮提出 司法覆核 (Judicial Review),質疑清場安排是否合理。 - 財物損失責任
地政署聲稱「概不負責」,此立場依《收回土地條例》有一定基礎。但若在清場過程中有 不合理或粗疏行為(例如未讓住戶自行收拾、導致財物損毀),住戶仍可能透過 民事索償(侵權行為/失當行為) 提出追討。 - 補償爭議
如村民認為自己應屬「合資格」卻被拒,或對補償金額不滿,可向 上訴委員會(土地收回補償) 提出上訴。
📝 實務建議
- 確認法律程序是否合規
- 查閱香港憲報的相關土地收回公告。
- 檢視政府通知書的發出日期與程序。
- 保存證據
- 保留影片、照片、政府信件,記錄財物損毀及清場過程。
- 申訴/上訴途徑
- 向地政總署 LandsD (landsd.gov.hk) 查詢補償或安置安排。
- 如不滿補償,考慮向「土地收回補償上訴委員會」上訴。
- 如質疑行動合法性,可考慮司法覆核。
- 法律援助
- 如涉及司法覆核或索償,可向 法律援助署 (lad.gov.hk) 申請援助。
✅ 總結:
地政總署有法定權力在逾期不遷出後
強制清場,但必須確保程序合法、合理。村民如認為
通知不足、清場手法粗疏、財物受損或補償不公,仍可透過
司法覆核、民事索償或補償上訴 爭取權益。
要不要我幫你 逐步檢查這次清場是否有「程序瑕疵」(例如通知不足、未合理安排安置),並整理出 村民可以即時採取的法律行動路線圖?
古洞北清場:村民權益指南
❓ 政府為什麼可以收地?
根據 《收回土地條例》(Cap.124),政府有權因「公共用途」(如建設北環線和北都都會區)收回私人土地。當公告刊登並指定交吉日期後,若住戶未按時遷出,地政總署可依法入屋清場。
❓ 我會不會有補償或安置?
- 業權人(擁有土地或房屋):可獲市值補償。
- 無業權的長期住戶:若符合資格,可獲 安置單位 或 特惠津貼。
- 擁有其他住宅物業者:通常不符合安置或津貼資格。
👉 詳情可向 地政總署 LandsD 查詢:landsd.gov.hk
❓ 如果我覺得通知太突然,怎麼辦?
雖然政府聲稱早已通知,但若你認為:
- 收到通知的時間不足以合理準備,或
- 政府的行動程序不透明或不公平,
你可考慮提出 司法覆核 (Judicial Review),挑戰行動是否符合程序公義。
❓ 清場時財物被損毀,政府要負責嗎?
- 地政總署一般聲稱「概不負責」。
- 但如果能證明清場方式 粗疏、不合理或違反常理(例如拒絕村民自行收拾財物,導致損毀),住戶可考慮透過 民事索償 追討。
❓ 我的動物怎樣處理?
依《公眾衛生(動物及禽鳥)條例》,漁護署 (AFCD) 有權在清場時接收動物,避免遺棄或虐待。村民可向 AFCD 查詢領回安排:afcd.gov.hk
❓ 如果我對補償金額或安置不滿?
你可向 土地收回補償上訴委員會 上訴,由獨立機構裁定。
❓ 我需要律師嗎?
- 涉及司法覆核或民事索償時,聘請律師會較有保障。
- 若經濟有困難,可向 法律援助署 (LAD) 申請援助:lad.gov.hk
✅ 行動建議
- 保存證據:包括通知信、影片、照片、財物損毀清單。
- 查閱公告:上香港憲報核對收地日期與法律依據。
- 及早行動:若要上訴或司法覆核,應及早尋求法律意見。
📌 總結: 政府依法可收地,但必須合乎程序。村民若覺得安置不公、清場粗疏或補償不足,仍有途徑透過 上訴、司法覆核或民事索償 爭取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