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遺產爭議 「預防勝於補救」
父母一生努力打拚,最終總是希望將財富傳承給子女,但遺產究竟是留給親人的珍貴禮物,還是撕裂家庭關係的利刃? 現今,兄弟姐妹在繼承親人遺產方面的爭議時有發生,法院訴訟案件也不鮮見,但“清官難斷家務事”,法院的判決無法修復家庭關係的裂痕。
家庭遺產爭議已經變得司空見慣,不僅限於富豪家庭,甚至一塊土地、一棟房屋都可能成為爭奪的焦點。
「預防勝於補救」 避免上法庭傷害感情
家庭遺產爭議的最佳解決方式是“預防勝於補救”,建議儘早規劃財產、立遺囑、在生前進行贈與,以避免財產爭議。 如果家庭為金錢而“訴諸法庭”,那麼即使採取再多的補救措施也為時已晚。 然而,在香港,年長的一代往往不願意提前立遺囑,擔心尋求外部幫助規劃遺產會引起他人覬覦,提前立遺囑往往被忽視,導致家庭遺產爭議層出不窮。
香港離婚率持續居高不下,多數人並不知道子女監護權與繼承權無關,孩子的監護權歸妻子所有,即使丈夫過世後,孩子仍可繼承遺產。 如果丈夫在生前再婚並生子,就可能引發財產爭議。
由於社會中家庭重男輕女的觀念濃厚,年長一輩常認為女兒無權分得遺產,父母過世後,爭議和訴訟隨之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