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查詢有關立遺囑的手續 在香港立遺囑給子女:手續、文件、注意事項
問題:本人父母親 擁有以下資產 想請問如要立遺囑給子女,需要預先準備什麼手續和文件,謝謝。
資產清單:
- 香港銀行户口
- 內地開立的銀行戶口
- 內地擁有土地 (有土地權證明)
另想請問在香港立遺囑,是否在內地也具有法律效力,謝謝。
答:根據香港法例第30章《遺囑條例》,立遺囑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 立遺囑人必須年滿十八歲。
- 立遺囑人必須是精神健全。
- 遺囑必須以書面形式訂立。
- 遺囑必須由立遺囑人親自簽署。
- 遺囑必須在兩名見證人同時在場下簽署。
因此,您的父母親如要立遺囑給子女,需要預先準備以下手續和文件:
- 身份證明文件:香港身份證或內地居民身份證。
- 精神健全證明:你可能需要由醫生或其他專業人士出具的證明,證明立遺囑人精神健全。
- 遺囑:由立遺囑人親自撰寫或由律師代為撰寫。
- 見證人:兩名年滿十八歲的見證人,必須在遺囑上簽署。
對於您父母親的資產清單,我們可以提供以下建議:
- 香港銀行戶口:遺囑可以指定子女為受益人,並指定遺產如何分配。
- 內地開立的銀行戶口:遺囑可以指定子女為受益人,並指定遺產如何分配。
- 內地擁有土地:遺囑可以指定子女為受益人,並指定遺產如何分配。
對於您父母親在香港立遺囑是否在內地也具有法律效力的問題,答案是肯定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遺囑的訂立、效力和執行,適用遺囑人立遺囑時的常居地法律。因此,如果您的父母親在香港立遺囑,並且在香港是常居地,那麼該遺囑在內地也具有法律效力。
以下是一些立遺囑的注意事項:
- 遺囑必須以書面形式訂立,並由立遺囑人親自簽署。
- 遺囑必須在兩名見證人同時在場下簽署。
- 遺囑必須指定受益人和遺產如何分配。
- 遺囑必須由立遺囑人保管好,並在立遺囑人去世後交給受益人。
我們建議您的父母親在立遺囑前諮詢律師,以確保遺囑符合法律規定並能有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