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補償條例下的自願復康計劃常見問題解答
如果受傷僱員在試工期間因未能完全恢復正常的工作能力,令收入低於意外發生時的水平,他可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的規定,就這段「暫時部分喪失工作能力」期間享有按期付款(即「工傷病假錢」),金額相等於在意外發生時的每月收入與暫時部分喪失工作能力期間每月收入差額的五分之四。

甚麼是「自願復康計劃」?
「自願復康計劃」是勞工處與保險業界合作推出的計劃,旨在為因工受傷的僱員提供適時和免費的復康護理服務,幫助他們早日康復,及在安全的情況下盡早重投工作。
計劃的目的是甚麼?
計劃的目的是:
- 加快受傷僱員的康復進度
- 減低因工傷而造成的永久損害
- 協助受傷僱員重投工作
- 減輕僱主因工傷意外所造成的負擔
哪些僱員可以參加計劃?
所有因工受傷的僱員均有資格參加計劃,包括:
- 全職僱員
- 兼職僱員
- 學徒
- 見習
- 實習生
- 外判工人
如何參加計劃?
參加計劃純屬自願,受傷僱員可以選擇是否接受保險公司的邀請。
如果受傷僱員決定參加計劃,保險公司或其委任的公證行會聯絡他們,並安排他們接受復康護理服務。
計劃提供的服務包括甚麼?
計劃提供的服務包括:
- 傷勢評估
- 制定復康治療計劃
- 醫療診治
- 物理治療
- 職業治療
- 心理輔導
- 職業評估及訓練
- 試工安排
計劃的費用由誰承擔?
所有在「自願復康計劃」下的復康護理(包括醫療診治)費用,全數均由有關的保險公司支付,受傷僱員無須就此繳付任何費用。
試工安排是甚麼?
試工安排是為受傷僱員在康復期間安排一些過渡性的工作,幫助他們在工作中復康和重拾工作信心,並令他們在康復後更易適應工作崗位。
受傷僱員在試工期間享有什麼權益?
如果受傷僱員在試工期間因未能完全恢復正常的工作能力,令收入低於意外發生時的水平,他可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的規定,就這段「暫時部分喪失工作能力」期間享有按期付款(即「工傷病假錢」),金額相等於在意外發生時的每月收入與暫時部分喪失工作能力期間每月收入差額的五分之四。
受傷僱員的申索權利會受到影響嗎?
參加「自願復康計劃」並不影響受傷僱員在《僱員補償條例》下的權益,其享有的法定補償仍然依據《僱員補償條例》的規定計算。
受傷僱員應注意甚麼?
- 受傷僱員應積極參與復康療程及尊重復康護理專業人員的意見。
- 受傷僱員有權要求向保險公司索取其復康報告。
- 受傷僱員應留意,負責調查他的申索個案的公證行亦可查閱由復康護理專業人員撰寫的復康進度報告和完結報告,以及經他同意而取得的醫事報告,以便就申索向保險公司提供意見。
僱主應如何配合計劃?
- 僱主應鼓勵及支持受傷僱員參加復康計劃。
- 如果醫生證明僱員適合試工,則僱主應盡量作出適當安排。
- 在試工期間,僱主及受傷僱員應與「工傷管理統籌員」及復康護理專業人員保持緊密聯絡和溝通,令試工得以順利及安全地進行,以幫助僱員重拾對工作的信心和重新適應工作崗位。
哪些保險公司參與了計劃?
現時有十多間保險公司參與自願復康計劃。詳情可向勞工處僱員補償科的分區辦事處查詢,或按此處查閱已參與自願復康計劃的保險公司名單。
如何查詢更多資訊?
如就「自願復康計劃」有任何疑問,可與處理有關個案的勞工處僱員補償科的分區辦事處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