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認證申請所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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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者的死亡證明書(有關死亡登記的詳情,請參閱入境事務處網頁);
- 死者遺囑正本加複印件一份;
- 顯示申請人與死者關係的證明,這種關係在遺囑中明確表達,例如 配偶將提交結婚證,兒子或女兒將提交出生證。 如果遺囑通過身份證件號碼識別申請人,請出示該身份證件的副本;
- 如果以上證明關係的證明均不可用,則需要身份確認書或宣誓書。 宣誓書必須在宣誓官在場的情況下由與申請人和死者沒有血緣、婚姻或收養關係但與申請人和死者認識超過 5 年的人執行。
葉謝鄧律師行
YIP, TSE & TANG Solicitors & Nota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