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發出的文件用於內地-要辦中國文書公証
香港發出的文件,例如,出生證明、結婚證明,要在內地使用,必須公証
在香港發出的文件,出生證明、結婚證明,要在內地使用,必須公証,即是:「香港文件、用於內地」。公証必須找中國委托公証人簽章,否則無效。
公司企業法人公證:
公司、企業文書公証、CEPA証明書、商業或經濟交易事務,如房地產、合資投資。
個人、家庭成員身分及關係公證:
寡佬証、委托書、收養、繼承遺產、贈與、親屬來港、經濟交易事務,如房地產。
中國委托公証人
鄧達明律師 (Raymond Tang)
查詢 : www.ytt.so
國際公證人(Notary Public) :謝連忠律師、謝連豐律師
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
內地繼承:有遺囑
收費:結婚公証聲明書的公證收費 是1000 – 1400元,收費高低視乎離婚次數和公証類別。
由於不少香港人憑單程證移居香港,來港之後香港名字寫法與內地名字寫法有別,個人「同一人公証」相當常見。
於內地結婚人士,必須取得由中國委托公證人辦理的 內地結婚公証聲明書 ,即是「寡佬証」,又叫單身公証或單身証明書。
收費:結婚公証聲明書的公證收費 是1000 – 1400元,收費高低視乎離婚次數和公証類別。
內地結婚手續必須從申請日起計六個月內完成。
港人或在港註冊公司處理國內事務時,可採取授權委托方式,由受托人在國內處理事務。
香港發出的文件,要在內地使用,必須公証
繼承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無遺囑的,繼承權男女平等。 根據法定繼承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