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無結婚紀錄証明書
於內地結婚人士,必須取得由中國委托公證人辦理的內地結婚公証聲明書,即是「寡佬証」,又叫單身公証或單身証明書。
取得內地結婚公証聲明書前,申請人須取得本港「無結婚紀錄証明書」,証明書可到婚姻登記處申請,婚姻登記處收費為HK$680.00,另需繳付指明翻查費用為HK$140.00。
必須注意,本港無結婚紀錄証明書不足夠用於內地結婚,於內地結婚人士,必須取得由中國委托公證人辦理的內地結婚公証聲明書,即是「寡佬証」,又叫單身公証或單身証明書。
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
內地繼承:有遺囑
收費:結婚公証聲明書的公證收費 是1000 – 1400元,收費高低視乎離婚次數和公証類別。
由於不少香港人憑單程證移居香港,來港之後香港名字寫法與內地名字寫法有別,個人「同一人公証」相當常見。
收費:結婚公証聲明書的公證收費 是1000 – 1400元,收費高低視乎離婚次數和公証類別。
內地結婚手續必須從申請日起計六個月內完成。
港人或在港註冊公司處理國內事務時,可採取授權委托方式,由受托人在國內處理事務。
香港發出的文件,要在內地使用,必須公証
香港發出的文件,例如,出生證明、結婚證明,要在內地使用,必須公証
繼承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無遺囑的,繼承權男女平等。 根據法定繼承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