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案刑事底的簽保守行為

在刑事案件的判罰當中,俗語所稱的簽保守行為可分為兩類:

1. 有條件的釋放(Conditional Discharge):

法庭會要求當事人在一段時間內,通常是一年至年半的時間,不再犯事,如果犯事的話,便要向法庭繳罰款項,由500元至2000元不等。
有條件釋放的執行方式:當事人承認控罪,或在法庭被判有罪之後,由法庭宣判的刑罰。判罰雖然輕微,當事人也是有刑事案底,申請不到《無犯罪紀錄証明書》(俗稱良民証)。因為這類判罰輕微,當事人可以得到《罪犯自新條例》的優惠,如果在定罪的三年內不再犯事,他便可以在很多情況下,說自己沒有刑事案底。


2. 沒有刑事案底的簽保守行為:

裁判司是因《太平紳士條例》所給予的權力,可在當事人不獲定罪的情況下,要求當事人簽保守行為。由於當事人並沒有承認控罪,是無刑事案底的,可以得到良民証。但紀錄會存在警方的檔案中,假如在簽保期間再次犯事,便會被罰,但仍舊會被視為首次被定罪。


無案底的簽保,只會限於一些輕微的控罪並環境特殊的因素,例如是當事人年少,只得十五歲左右,加上是沒有犯過事,甚至是精神上有問題的緣故。


進一步了解我們的法律服務 ytt.com.hk

分享這帖子

閱讀其他法律內容

2025 Dec 4
兒子財困殺父,但最終被判無罪,原因何在?
2025 Dec 4
適合觀看人士:  ✔ 香港企業家、專業人士 ✔ 家族辦公室、財富管理顧問 ✔ 有海外資產/移民計劃人士 ✔ 想設立家族信託但唔知從何入手嘅朋友
2025 Dec 4
忙碌情侶最啱 工作忙,冇時間處理結婚手續?忙碌情侶最啱 工作忙,冇時間處理結婚手續?
2025 Sep 11
你提到的「古洞北三戶被封屋兼清出家當」事件,涉及的是 政府依《收回土地條例》(Cap.124) 強制收回土地 的行動。以下是法律與實務分析:
2025 Sep 10
案件重點: 政府收回整幢舊工廈後,法團實際已停擺,但仍有人欠管理費、也有代扣的補償款無人可合法收款;為了「結清帳目、有人可簽收」就向土地審裁處申請把法團清盤,並由破產管理署署長(官方接管人)暫代清盤人處理後續。
2025 Sep 10
案件: 《新興大廈業主立案法團 訴 聯耀(香港)有限公司及濠江發展有限公司》— FAMV 160 & 161/2024;[2025] HKCFA 5 (2025年3月4日裁定、3月11日頒布理由)。
2025 Sep 10
背景 有位公司 Dadra Inc. 贏咗一單官司,對方(陳彩霞女士)要畀九千萬港元。對方冇還錢,法庭就叫佢交代身家財務情況。不過,佢之後畀另一個債權人申請破產。 Dadra 想繼續追債,就去申請法庭批准。批准咗之後,佢哋要求法庭判陳小姐因為冇交代財務資料而坐監六個星期。陳小姐上訴失敗,最後去到 終審法院 申請再上訴。
作者: pdu19998%40gmail.com 2025 Sep 9
以下為將 Meta/WhatsApp 吹哨者案件 置於 香港《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條例》(第653章,PCI條例) 的法律語境下之案例報告,並附上對企業的合規建議:
2025 Sep 5
近年外送平台盛行,但其「零工經濟」(gig economy)模式下的勞工保障備受爭議。香港高等法院早前就一宗送餐員在颱風期間受傷的案件,判令 Foodpanda 須賠償 HK$130 萬 ,並確認平台需承擔主要安全責任。本案對外送行業及僱傭制度具重要啟示。
更多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