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後遺產承辦、辦好遺產分配
遺產承辦必須經高等法院遺產承辦處辦理,取得遺產承辦書,程序稱為遺產認證。
一些人生前持有不多財產,即使有,索性將財產趁自己仍然在生,以送贈或低價方式,轉名給後人,物業轉名要支付印花稅,但好處是死前辦好遺產分配,後人要在他過身後,免卻進行遺產承辦的手續。
遺產承辦必須經高等法院遺產承辦處辦理,取得遺產承辦書,程序稱為遺產認證。只有承辦書才可認證被指名者,有權領取死者名下的金錢或財產,並將之支付或轉移給受益人。
遺囑認證書(Grant of Probate):
適用於有遺囑的死者。由遺產承辦處簽發給死者遺囑內的指定遺囑執行人(executor)的法律文件。
遺產管理書(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
適用於無遺囑的死者。由遺產承辦處簽發給按照無遺囑條例內的指定管理人(administrator)的法律文件。